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二校区创办于1997年,原名为深圳市沙井职业高级中学、深圳市宝安区职业教育集团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占地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51人,在校学生人数1557人。学校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毗邻美丽的海上田园风景区,校内环境优美,拥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实训设备、功能室、体育活动场地和宽敞舒适的学生宿舍,具有一批中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教师。
学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规律,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趋势,确立了“明礼、尚艺、致用、和谐”的核心办学理念和“崇礼尚艺、砺能笃行”的校训,明确了办学目标和办学方向。
学校采取“校部”二级管理模式。开设专业有会计电算化、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电子商务、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美术设计与制作、物联网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现有岁宝百货、连成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麒麟山景酒店、生力机电有限公司等4家区级实习实训基地。在“深圳市同辉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了实训教学基地,并开设了“双元制”中德实验班。2018年与德国海德堡酒店专科学校签订了《意向合作书》,与海外职校缔结姊妹学校,在实现国际合作创新驱动和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近几年来,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学校成绩斐然。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摘得多个金、银、铜牌,连续8年夺得全国金牌,被深圳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组织奖”“优秀团队奖”“特别贡献奖”。2018年学校被评为“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校园影视教育研究实验学校”。目前学生就业率稳定在99%以上,连续三年荣获深圳市“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高考录取比例连年攀升。学校优秀毕业生杨登辉,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夺得冠军,受到了总理的亲切接见。
构建职业教育高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是学校恒久的办学追求。在未来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将以校企合作为载体,以专业建设和产学研一体化为纽带,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努力办好职业教育,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
汪大木,男,湖北随州人,出生于1966年,1987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现任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副校长兼第二校区执行副校长
2012-2013学年,获得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局授予的“宝安区优秀校长”称号
深圳市沙井职业高级中学(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二校区)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是宝安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实行分部管理,现有三个专业部八个专业,在校生1600多人,学制三年。通过三年学习,可取得职业高中毕业证和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时可就业、可参加全国职业类高考升学读大专、本科。
学校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学校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毗邻美丽的海上田园风景区,校内环境优美,拥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实训设备、功能室、体育活动场地和宽敞舒适的学生宿舍,有一批中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教师。
学校办学特色凸显,教育教学成绩斐然。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杨登辉在2017年世界技能大赛中,荣获数控铣项目世界金牌,并受到总理接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不断开创佳绩,连续7年夺得金牌。
凡具有深圳市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深圳市中考且符合划线录取资格,户籍不限。因沙壆三路校区住宿条件限制,走读生优先录取。
考生可直接到我校报名或经初中所在学校推荐报名,也可扫二维码直接报名。经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前。
由我校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面试(含心理测试),按面试成绩,根据所报专业限额情况(如所报专业名额已满,可进行调剂),以及中考中招管理系统查询具备划线资格择优拟录。
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11日前报深圳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录取结果由市招办网上统一公布。
2.深圳户籍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其它城市户籍学生按有关政策及标准收费。高消耗专业收费:1227元/学期;低消耗专业收费:1087元/学期.
学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壆三路23号(沙井街道办对面直入150米)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方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 37 号),一般专业1087元/学期,高消耗专业1227元/学期。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方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 号),住宿费收取450元/学期。
1、资助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本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紧缺专业学生、非紧缺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资助申请流程:秋季学期入学后,学生根据申请条件于9月30日前可依据自己实际向本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的资料,学校及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助学金将发至规定的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3、资助申请材料:(1)紧缺专业学生:《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非紧缺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5、评优奖励办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 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如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国家奖学金提名经由学校、市、省三级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告获奖学生名单。